《来福大酒店》是一部融合了喜剧、爱情和悬疑元素的电影。故事讲述了一位昔日的“街头混子”李清让,出狱后寻找新的生活道路,却遭遇了种种挫折。一次偶然的机会,他与老熟人王达基相遇,并得到了在“病友之家”工作的机会。然而,这个看似普通的工作背后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和阴谋。在这个独特的职场环境中,李清让与来福大酒店泼辣老板娘柳岩展开了一段惊心动魄的故事。他们之间的互动和冲突不断浮现,展现出人性的复杂和多面。一方面,李清让与病友们朝夕相处,建立了深厚的友情,他们之间胜似亲人的情感让人感动。另一方面,老熟人王达基抛来了赚钱的橄榄枝,让他面临了道德和利益的抉择。电影的剧情发展扣人心弦,角色之间的情感纠葛和冲突让人难以预测结局。观众将跟随李清让的视角,见证他在困境中成长,面对道德和利益的抉择,最终找到自己的方向。电影中的喜剧元素和爱情线也为故事增色不少,让人在紧张刺激的情节中感受到温馨和感动。总的来说,《来福大酒店》是一部值得一看的电影,它将悬疑、情感和喜剧元素完美融合,为观众带来一场视觉和情感的盛宴。电影的制作精良,演员的表演也十分出色,为观众呈现了一个生动而真实的角色世界。
一部内容是生老病死的电影,拍摄不好就容易用力过猛,要么刻意买惨,血淋林地揭开伤疤给人看,要么生硬煽情,配乐一起就好像导演用力按着你的头说“快哭!”。这部电影难得地克制,在生活化的展现中,一切情感都水到渠成。不需要戏剧性地展现生离死别,不需要cue观众眼泪的饱满配乐,一碗黑芝麻糊,一句“我想做好孩子”,一个阳光照进房间万籁俱寂的镜头,就足以让人泪奔。
在这部电影里终于get到了黄轩的演技和颜值。黄轩的气质带一点文气,一开始觉得不够“社会”,在表演凶狠时是狠的,但不“演”时又透出一点斯文,似乎不符合他从小混社会、因暴力伤人劳改十年的身份。但偏偏是这种自带的“文气”和演出来的“痞气”的微妙结合,让李三青/李清让这个人有了独特的魅力。如果没有那一点“文气”,只有“痞气”,李三青这个人便不成立了。(回来的路上又想,李清让的父亲是中学老师,他身上带点文气,再合理不过了。)偶尔会因为看脸而走神——好凌厉、有锋芒的侧脸!
现在导演们都扎堆拍犯罪题材,拍摄黑暗与血腥,但偏偏是这样平凡温暖中带泪又带光的电影,才能让人看到希望。现在排片已经不多,过几天新电影上映,估计排片更少,推荐去看。
PS. 电影里原创歌曲很好听。
7.6二刷,一些零零碎碎的想法:
影片开头李清让出狱后重新进入社会,有一个从地下通道走上去的镜头,应该是在致敬谢飞导演的《本命年》。
李清让被送锦旗后不好意思地挠头,接过之后又大摇大摆地背着锦旗到处走,像孙悟空背着金箍棒。非常喜欢这一段。
傅爷给他们仨求的护身符,辣椒和河北都挂在脖子上衣服外面,李清让的看不见。后来发现原来他也戴着,只不过塞在了衣服里面。傅爷去世后,他也把护身符戴在了外面。
“一块破表,一天还能对两回呢。”影片高潮,对抗强拆,墙上的时钟正好是九点,是李清让父亲留给他的破表的时间,是“对的时间”。
除了到处出现的“福”字元素,笑脸元素也出现了不少次,李清让家里墙上贴的笑脸,李清让送小琳回家路上商店窗户贴的笑脸。
李清让跟父亲告别,父亲给了他一串钥匙,第一遍看时没明白,第二遍发现钥匙扣里贴着全家福,李清让的脸没被父亲抠掉。
看到有人评论“前半段还行,后半段崩塌”,我的看法正相反。第一幕中规中矩,反而暴露了导演功力不足,很多地方如果换个更有经验的导演,会更有张力。中后段故事展开后,变得流畅自如。我喜欢故事后面很多人说的“崩塌”和“疯狂”,非常有力量。(当然,看短评发现很多人看片时好像没带脑子。)
“一身匪气,一身正气。”最喜欢这个评论。黄轩演的李清让,就是有种“反差感”,有时执拗凶狠,底色却温柔善良。这种反差感,对于过于死板的观众,一定难以接受。对于我,这种反差感给了人物最大的魅力。
哦对了,还有“清让”这个名字,“上善若水,当仁不让”,我喜欢。
7.25补充:
关于《来福》,关于李清让,其实还有很多想说的,却一直没来得及写。看新闻说黄轩写得一手好书法,就理解了他身上自带的那股文质彬彬的气质。这种气质,是演不出来的。
关于李清让,我简直能写出一部人物小传。电影里出现过全家四人合影,却从未提到过母亲。大概从小丧母,想在父亲身上渴求关爱,但父爱沉默如山,从不表达。对爱的渴望落空,变为反认同,既然做得好也得不到夸奖,那干脆做得坏,这样父亲的沉默严厉便合理了。可他内心还是想做个好孩子啊。离开来福的那段时间,电影里只给出了些许片段。可以猜想,李清让兜兜转转,终于找到了一个把人烧成灰的工作,他自己内心也早已心如死灰。本来,李清让是在哪里都可以和人打成一片的,在这里,却封闭了自己。一个人上班,一个人吃饭, 一个人醉酒,一个人回到出租屋。
李清让的矛盾性在于,他本来应该是养在温室的一种花,却被扔在了野地里,但没有枯死,而是肆意生长。虽然在野外长得不错,但还是渴望有一个遮风避雨的雨棚,有人施肥浇水剪枝。那种文质彬彬和痞里痞气的混合,是他最大的魅力。他给我的感觉,像是一块碎掉的钢化玻璃,虽然碎成了一片一片,却还是坚强地黏在一起。完整的玻璃太透明太无趣,碎掉的钢化玻璃,每一条纹路折射出不同的光线,却仍可透过玻璃看到对面,令人着迷。